储罐管理制度(精选4篇)
储罐管理制度 篇1
1 基本要求
1.1 大型浮顶储罐是指单罐容积不小于5万m3的钢制外浮顶原油储罐(以下简称大型储罐)。
1.2大型储罐安全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3 大型储罐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的有关法规和报批程序;其中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技术措施和设备、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2选址及平面布置
2.1库址选择
大型储罐选址时,应对当地雷电情况进行调查,尽可能避免布置在雷电多发区域。
2.2 防火堤
2.2.1 大型储罐组的防火堤宜采用土堤。当受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其他结构型式的防火堤,其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2.2.2 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的人行台阶或坡道不宜少于2处;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2.2.3 单罐容积不小于1 0万m3的大型储罐罐组宜采用4罐一组布置。
2.3 安全间距和消防道路
2.3.1 大型储罐之间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0.4倍。
2.3.2 大型储罐罐组应设路面宽度不小于6m的环形消防道路,且转弯半径不小于12 m。
3 电气
3.1 罐区照明
大型储罐罐组的照明宜采用灯具沿走道、平台、扶梯布置。
3.2 防雷措施
3.2.1 大型储罐接地点沿罐壁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18 m,罐体周边的接地点分布应均匀,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 0 ω;大型储罐与罐区接地装置连接的接地线,当采用热镀锌扁钢时,规格应不小于4 0mmx4 mm。
3.2.2 引下线宜在距离地面0. 3m至1.om之间装设断接卡,断接卡与引下线的连接应可靠。
3.2.3大型储罐不应装设避雷针,应对浮顶与罐体用2根导线做电气连接。浮顶与罐体连接导线应采用横截面不小于50 mm2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连接点用铜接线端子及2个m12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3.2.4 大型储罐转动扶梯与罐体及浮顶各两处应做电气连接,连接导线应采用横截面不小于50衄2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连接点用铜接线端子及2个m12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3.2.5 大型储罐应利用浮顶排水管线对罐体与浮顶做电气连接,每条排水管线的跨接导线应采用1根横截面不小于50 mm2镀锡软铜复绞线。
3.2.6 与罐体相接的电气、仪表配线应采用金属管屏蔽保护。配线金属管上下两端与罐壁应做电气连接。在相应的被保护设备处,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浪涌保护器。
3.2.7 宜采用有效可靠的连接方式对浮顶与罐体沿罐周做均布的电气连接并应满足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3 防静电措施
3.3.1 大型储罐的自动通气阀、量油孔应与浮顶做电气连接。
3.3.2 二次密封采用i型刮板的每个导电片与浮顶均应做电气连接。
3.3.3 电气连接的导线应选用1根横截面不小于10 mm镀锡软铜复绞线。
3.3.4 在大型储罐盘梯进口处,应设置安全有效的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设施。
3.3.5 大型储罐浮顶上取样口的两侧1.5 m之外应各设1组消除人体静电设施,取样绳索、检尺等工具应与设施连接。该设施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3.3.6 储罐内壁如使用导静电反腐涂料,涂层表面电阻率应为108-1011ω。
3.3.7 浮顶与罐体之间的密封带应使用导静电材料。
3.3.8 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信息系统接地等应共用接地网,实测的工频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 ω。
4罐体设备
4.1 密封结构
4.1.1 大型储罐应设置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在雷雨多发区域,一次密封宜采用软密封。
4.1.2 储罐罐壁与浮顶之间的环形密封间距宜按附表的规定选取。
4.1.3 在浮顶外边缘板与罐壁之间的环形密封间距偏差为土100 mm的条件下,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的密封件应保持与罐壁良好接触。
4.1.4 应尽可能减小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之间的油气空间。
4.1.5 一次密封的橡胶包带、橡胶充液管应符合现行化工行业标准《浮顶油罐软密封装置橡胶密封带》hg/t 2809要求,除具有良好的耐油性能外,还应满足强度、耐老化等要求。
4.1.6 一次密封的软泡沫塑料应符合国家标准《轻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中jm30优等品的要求,应具有良好的弹性和耐老化性能。
4.1.7 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所用紧固件、二次密封的压条等材料应为不锈钢。
4.1.8 一次密封的橡胶包带和二次密封的油气隔膜接头的物理性能、耐油性能以及机械性能等应不低于对橡胶包带和油气隔膜的性能要求。
4.1.9 二次密封的支撑板应采用不锈钢,橡胶刮板宜采用l型结构,以保证刮板与罐壁之间形成良好的`面接触;当采用其他结构时,密封油气空间不应存在金属凸出物。
4.1. 10 二次密封的橡胶刮板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和耐油性。
4.1. 11 一次密封应采用浸液安装的方式。
4.1. 12 一次弹性泡沫密封安装后,下部突出应规则,无扭曲现象,上部应平整。
4.2 浮顶限位要求
4.2.1 储罐浮顶限位除设置两根量油导向管外,在浮顶下方,还应设置限位器,浮顶限位器沿径向伸出浮顶外边缘板的长度应满足密封间隙允许偏差的要求,并对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提供极限位置保护,其安装位置应避开其他部件。
4.2.2 罐内附件的设置造成浮顶漂移(旋转或平移)时,附件应尽可能对称布置,使产生漂移的外力相互抵消或尽可能减小。
5消防系统
5.1 一般规定
大型储罐的消防水喷淋和泡沫系统应采用远程手动启动的程序控制系统,同时具备现场手动操作的功能。
5.2消防水源
5.2.1 大型储罐的消防水应储存在固定的消防水罐或消防水水池中。当储罐区附近有合适水源时,可设置为消防备用水源,消防备用水源上应设可靠的取水设施。
5.2.2 厂区内大型储罐区和装置区的消防水储备宜统一设置,消防水源除满足企业的消防补水需要外,还应满足大型油罐的消防需要。
5.3 泡沫灭火系统
5.3.1 大型储罐的泡沫站内泡沫混合装置应采用平?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流程。泡沫液泵、比例混合器及平衡阀应为一用一备;泡沫站应具有快速灌装设施。
5.3.2 大型油罐灭火所需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 l (min*m2),连续供给时间应为60 min。用于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泡沫枪数量按不小于3支设计,每支泡沫枪的流量应按480 l/min设计,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按30 min设计。
5.4 消防冷却水系统
5.4.1 大型储罐区的消防水量,由扑救最大罐火灾配置泡沫用水量、储罐固定冷却用水量、以及移动消防用水量组成。固定冷却用水量按着火油罐外壁面积保护,喷淋强度不小于2.0l/ (min*m2),并应按实际配置校核喷淋水量;移动水量应为120 l/s。
5.4.2消防给水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且应考虑100%流量备用。消防冷却水泵供水能力除满足额定工况要求外,还应满足150%额定流量时,水泵扬程不低于65%额定扬程的要求。
5.4.3 泡沫消防给水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且应考虑100%流量备用。泡沫消防给水泵供水能力除满足额定工况要求外,还应满足150%额定流量时,水泵扬程不低于65%额定扬程的要求。
5.4.4 泡沫液泵应保证在设计流量下泡沫液供给压力大于最大水压力,宜采用齿轮泵,密封或填充类型应适宜输送所选的泡沫液,其材质应耐泡沫液腐蚀且不影响泡沫液的性能;泡沫液泵应耐受时长不低于10 min的空载运行。泡沫液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
5.4.5 消防水应储存于两个设有联通管的水罐或水池中。当和生产用水合并储存时,应保证消防水不被使用。
5.5 辅助消防设施
5.5.1 大型储罐区服务的消防站应配备不少于两台移动式泡沫和水两用消防炮,单台流量为32 l/s一40 l/s。
5.5.2在防火堤外台阶边、油泵房、泵棚或露天油泵边上应设置沙池,储存不少于2 m3消防沙。
5.5.3大型储罐顶部平台上,可设置灭火器材箱,放置2根水带和2支泡沫枪。
5.6 消防站
单罐容量不小于1 0万m3大型储罐且罐区总容量大于4 0万m3,或单罐容量不小于15万m3时,应在消防站内设置高喷车、泡沫运输车,高喷车流量不应小于60 l/s。
5.7其他要求
5.7.1 泡沫堰板高度应高于二次密封0. 3m,且不小于0.9 m;泡沫堰板与罐壁的间距宜为0.9 m~l.2 m;泡沫堰板与罐壁间的人行通道不应少于4处。
5.7.2单罐容量大于5万m3储罐,应在罐顶梯子平台的对称位置上设置二分水器和操作平台。二分水器应由dnloo管道沿罐壁引至防火堤外,在距地面0.7 m处设置半固定管牙接口;根据需要,从二分水器上引出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也可与固定泡沫系统连通。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1 大型储罐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储罐上应设置无电检测的火灾自动探测装置,在罐区四周通道旁应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6.2储罐上的光纤型感温探测器应设置在储罐浮顶二次密封圈处。当采用光纤光栅型感温探测器时,光栅探测器的间距不应大于3m。
6.3储罐的光纤感温探测器应根据消防灭火系统的要求进行报警分区。每台储罐至少应设置1个报警分区。
7 电视监视系统
7.1 大型储罐区应设置电视监视系统,对储罐浮顶等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监视。摄像机应设置在罐区外围较高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处,实现对罐区的远距离全景监视;当有条件时,宜能够监视到处于最高罐位一半位置的浮顶。
7.2 室外安装的摄像机应置于接闪器有效保护范围之内;摄像机的视频线、信号线宜采用光缆传输,电源应采用ups供电,各类电缆两端应加装浪涌保护器;摄像机应有良好的接地,接至接地网。
7.3 电视监视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当火灾报警系统报警时,自动联动相关的摄像机转向火灾报警区域,以便确认火情。
8环境保护
废弃的密封材料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处置。
9施工与安装
9.1 密封的安装
9.1.1 一次密封与罐壁应贴合严密。当一次密封采用软密封,密封安装后下部突出应规则,无扭曲现象;上部应平整,与罐壁应有良好的面接触。
9.1.2 二次密封安装后应平整,承压板之间间隙均匀、搭接严密。橡胶刮板与罐壁应贴合严密,无缝隙,且具有足够的调节能力以适应罐壁与浮顶周边环向间隙尺寸上的偏差。
9.1.3 对密封元件和材料应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和安装施工技术条件。
9.2板材预制
9.2.1 壁板滚弧后,立置于平台检查。垂直方向上用直线样板检查,间隙不得大于1 mm;水平方向上用弧形样板检查,间隙不得大于4 mm。
9.2.2 预制后的壁板在存放及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胎具,胎具的弧度与壁板弧度保持一致。壁板之间垫木块,且木块的摆放位置相同,以避免造成板材局部变形。
9.3浮顶安装
浮顶施工应制定合理的施工工艺,预留出足够的焊接收缩量,以保证浮顶的施工质量。
9.4罐壁安装
9.4.1 第一圈壁板围板后,应严格控制上口水平度,以确保第一圈环缝焊接间隙的大小。
9.4.2 每次围板前应对罐体整体的垂直度和罐周长进行测量,满足设计要求。
9.4.3 罐壁内表面不得存在有影响密封的凸出物,焊缝应打磨圆滑且余高不应大于1 mm。
9.5 量油导向管安装
9.5.1 施工现场应控制量油导向管接管的直线度不超过5mm。
9.5.2 量油导向管安装后垂直度不应超过10 mm。
9.6其他
9.6.1 大型储罐的材料采购应严格执行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
9.6.2 采购的量油导向管接管材料直线度不应超过5 mm。
9.6.3 大型储罐的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安装验收技术条件从严监理,凡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以保证大型储罐和浮顶的安装、施工质量。
9.6.4应对罐壁和浮顶的焊接变形严加控制,对罐体整体的垂直度进行检测,减少局部变形和尺寸偏差,确保密封效果。
1 0运行管理
10.1检测制度
10.1.1 雷雨季节,每月检测每个储罐二次密封内、外部可燃气体的浓度。容积大于等于10万m3储罐检测点不少于8个(周向均布),小于1 0万m3储罐检测点不少于4个(周向均布)。对可燃气检测浓度超过爆炸下限25%的储罐应及时查找原因,具备条件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在雷雨天重点加强消防监护。
10.1.2 在每年的雷雨季节前,组织专业人员对大型原油储罐的等电位和接地系统进行检测。经评估必要时,应挖开地面抽查地下隐蔽部分锈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2检查、维护制度
10.2.1 消防系统
10.2.1.1 泡沫混和液管线和泡沫比例混和器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放空。
10.2.1.2 每季度清理1次泡沫发生器过滤网内的杂物,确保泡沫发生器畅通。
10.2.1.3 雷雨季节前至少试验1次泡沫系统和喷淋水系统,确保管路和喷淋水系统畅通。试验后,应及时补充消耗的消防水和泡沫液。
10.2.1.4 每月检查1次罐顶平台消防箱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消防水带是否老化、破损,不合格的水带应及时更换。
10.2.2罐体设备
10.2.2.1 罐顶操作平台应保持清洁,不得遗留原油和其他杂物;取样口平时应处于密闭状态。
10.2.2.2每月检查1次浮顶上和浮顶密封装置内是否有积油,并及时清理。
10.2.2.3 雷雨季节,每2周检查1次浮顶排水系统和泡沫堰板底部排水孔是否畅通,及时清除浮顶的杂物。
10.2.2.4 每2周检查1次浮顶密封装置的密封状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10.2.2.5 在储罐进出油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浮顶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10.2.2.6 雷雨季节应每周检查二次密封上的导电片与罐壁的压接情况,确保导电片与罐壁接触良好。
10.2.3 电视监控系统
10.2.3.1 大型储罐区的电视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有人负责监视。
10.2.3.2确保电视监控系统运行良好,如有故障及时维修。
10.2.3.3保持摄像镜头清洁,图像清晰。
10.2.3.4 电视监控记录应至少保存1周。
10.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月应试验1次,雷雨季节每2周试验1次。若发现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火灾报警的准确、及时和有效。
10.2.5 电气系统
10.2.5.1 雷雨季节每月至少检查1次浮顶、扶梯、罐壁之间的电气连接线有无断裂和缠绕,如有问题及时修复。
10.2.5.2 雷雨季节每月至少检查1次密封装置与浮顶、配线金属管与罐壁的电气连接情况,如有连接线松动、断裂等情况及时修复。
10.3安全运行制度(合作业要求、进油管道口的流速和液位等)
10.3.1 雷雨天原则上避免进油和出油作业。若生产工艺要求不能中断操作,应降低流速并加强监护。
10.3.2 应控制油品输入输出的初始流速和最大流速。在浮顶未完全浮起前应控制进油管口处的流速不大于1m/s,待浮顶完全浮起后最大流速不大于4.5 m/s。
10.3.3 采用蒸汽除蜡的大型原油储罐,应随季节和气温变化适时调节蒸汽用量。
10.3.4 大型储罐在进油、出油和调和作业时,除标准要求之外,不应进行采样、检尺和测温。
10.3.5其他操作要求应参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10.4其他要求
10.4.1 应制定大型储罐区安全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10.4.2 大型储罐检修时,不得破坏防火堤结构。
10.4.3 制定灭火作战方案时,应对灭火时消防水及泡沫液的使用进行合理安排。
10.5 应急救援预案
各单位应按照总部关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雷雨季节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经评审通过后执行。
储罐管理制度 篇2
1、低温液体危险特性分析
低温液体具有较低沸点,较大膨胀性,较强窒息性和强氧化性等危险特性。
1.1低温液体在101.3kpa压力下的沸点:液氮为-196℃,液氧为-183℃,液氩为-186℃。当与人体接触时,会对皮肤、眼睛引起严重冻伤。低温液体少量泄露或管阀内漏时,会吸收周围环境热量,泄漏点会迅速结露凝霜,严重时会结冰。
1.2低温液体接受周围环境高热或大量泄露吸收周围能量,其体积会因迅速气化而膨胀。在0℃和101.3kpa压力下,1l低温液体气化后的气体体积:氮为674l,氧为800l,氩为780l。在密闭容器或管道内,因低温液体气化而致内压升高,易引起容器或管道超压爆炸。
1.3在低温液体贮槽周围环境中,低温液体泄露气化后易形成富气区域。若氮、氩、二氧化碳浓度较大时,极易引起窒息伤害。另外,氧浓度较大时,也会发生富氧伤害。
1.4氧是一种强助燃剂,具有极强氧化性。液氧与可燃物接近,遇明火极易引起燃烧;与可燃物接触,因震动、撞击等易产生爆震;与可燃物混合,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液氧能粘附于衣服织物,遇点火源易引起闪燃,伤及人身。
2、低温液体贮槽供气模式及基本要求
根据使用场合和用户需求不同,低温液体贮槽的供气模式主要有:高压气瓶充装,低温绝热气瓶分装,管网集中供气和低温液体喷淋供液等。
2.1高压气瓶充装
由低温液体贮槽作为供气源,用于高压气瓶充装,适宜于众多分散零星气体用户需求,一般须由专业生产充装单位规范化实施。根据当前国家行政许可要求,充装单位须持有危险化学品定点生产(储存)批准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即“一书二证”,方可进行高压气瓶充装。在低温液体贮槽液体出口,配置低温液体泵和高压气化器,用高压充装系统,将高压气体充装进入专用气瓶内。在气瓶充装工艺流程中,必须设置管路低温和超压自动停车保护系统。当气化器出气口尚存在有低温液体或管路压力超过气瓶最高工作压力时,低温液体泵应自动停车,低温液体贮槽应停止供气,避免低温液体直接充装进入气瓶或气瓶充装超压造成爆炸。
2.2低温绝热气瓶分装
由低温液体贮槽液体出口,借助槽内贮存压力,直接将低温液体分装进入低温绝热气瓶等专用小容器内,可供相对独立且较大用户使用。在低温绝热气瓶分装时,若气瓶上设有放空阀,应打开放空阀放空。分装时,操作人员应注意站立于侧面作业,且液体出口处或放空口不宜长久停留。在分装过程中,若管阀冻结,宜用70℃左右热水解冻,禁用电热烘烤或强行敲击。在分装场所,应保持空气畅通,避免低温液体或气体积聚。
2.3管网集中供气
由低温液体贮槽液体出口,配接低温液体低压气化器和终端管路调节系统,后接气体使用管网,可集中供应较大区域或较多用户使用。根据管网使用气量需求,确定气体使用压力后,经终端管路调节系统调节增压设定工作压力,并以自动恒定压力输出使用气体,满足区域集中用气要求。低温液体贮槽内的低温液体应始终保持一定存量,使其内容器确保处于低温状态,供气系统确保处于低压恒定运行工况。
2.4低温液体喷淋供液
利用低温液体贮槽,通过低温管路向外界物体直接现场供应低温液体(常用介质为液氮)喷淋,用于低温加工工艺(如低温粉碎、食品速冻等)。低温液体贮槽,配接低温液体喷淋系统,应尽量缩短两者之间的.距离,以减少低温管路长度,降低低温冷量的损失。输送低温液体管道应有绝热保护措施和防潮处理结构,一般采用真空绝热管道或采用绝热效果较佳的聚氨脂类发泡材料外敷白铁皮管道连接。
3、低温液体贮槽安全使用要点
低温液体贮槽的主要功能是充装、贮存低温液体。对低温液体贮槽的安全使用要求,应全面考虑气体危险特性、低温保护效果、周围环境状况、压力容器特性等,采取相应技术管理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3.1低温液体贮槽作业人员,应详细了解设备及其管阀系统结构特点,熟悉掌握低温液体危险特性,严格掌控周围环境状况,按低温液体贮槽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作业人员须经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压力容器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3.2低温液体贮槽使用,应严格执行《低温液体贮运设备使用安全规则》(-1997),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贮存低温液体时,充装率不得大于0.95,严禁过量充装。低温液体贮槽投入使用前,应确保容器密闭状况良好,各种附件(包括阀门、仪表、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管路材质选用适当,系统内部干燥且无油污。
3.3在低温液体贮槽正常使用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检查内容器压力不得超过贮槽的最高工作压力,若超压时,应采取泄压措施。检查各阀门所处状态及泄漏状况,发现状态有异或有泄漏,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妥善纠正异常。
3.4定期检查低温液体贮槽夹套内的真空度,若真空度恶化,应采取补抽真空措施(贮槽抽真空应约请专业单位或原制造单位负责实施)。
3.5低温液体贮槽属于国家强制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被列入第三类压力容器,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实施定期检验。贮槽安全附件也应定期进行检查,一般压力表、液位计、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等每年至少校验或更换一次。若发现低温液体贮槽设备及附件有各种故障,均应随时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分析判断,采取合理解决方法,确保其持续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工业气体部分:主要集中于工业气体输送、深冷设备生产及最终使用。医药食品部分:主要集中于医院集中供氧系统、食品速冻保鲜、饮料配调。开发应用部分:大棚蔬菜供气系统、液化天然气项目
储罐管理制度 篇3
1、储罐区内严禁一切火源,防止静电起火,注意避雷装置的完好。
2、注意储罐的.防晒、防雨、防灾。保持设施完好,留意天气情况的变化,随时采取应急措施。
3、经常检查储罐设备,做好运行记录,掌握压力温度的变化,注意维护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4、淋水装置应处于良好状态,指定专人值班,根据压力,温度变化随时喷淋,喷淋范围要符合规定。
5、经常检查储罐区各阀门是否存在泄漏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关闭控制总阀并向上级报告。
6、经常检查接地装置,保持地面清洁卫生。
储罐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装置设备(储罐)加料、出料时的管理工作,防止装置设备(储罐)发生跑料、串料事故,避免造成安全事故,有效防范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加料、出料装置设备(储罐)的'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3工作原则
防止装置设备(储罐)跑料、串料,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进出料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做到按时盘点,及时计量,以便有效地消除装置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4工作程序
4.1装置进料前,认真进行全面检查,要关闭所有放空阀,改好流程,通知罐区做好油品脱水计量工作。
4.2进料时,沿进料流程进行认真检查,并掌握好塔、容器的液面,严防跑、冒、串、漏等事故的发生。
4.3油罐交付前后,必须详细检查阀门开关,管线流程是否正确,防止跑串油,切换油罐时要遵守“先开后关”的原则,防止造成装置憋压。
4.4油罐脱水不准离人,应遵守“三脱水”制度。收油前脱水,收油后沉降脱水,移动前脱水。
4.5重油加温不得超过90℃,要根据油品种类规定温度指标,加温要先脱净罐内积水和蒸汽管线内的冷凝水,然后慢慢开蒸汽阀门,防止水击,升温期间每小时至少检查一次,严防超温突沸。
4.6清洗后的油罐或新投用的油罐,进油前必须全面检查,着重检查脱水阀是否关严,人孔排污孔是否有渗漏,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新罐进油前必须充水试验,检查其牢固及基础下沉情况。
4.7油品计量要及时准确,油罐储油量要班班盘点,进油前要先检尺,进油时要检查,进油后要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