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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乌鲁木齐消防报警器公司揭秘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用液氧储罐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4-05-16 浏览 2130次

乌鲁木齐消防报警器公司揭秘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用液氧储罐的规定。本文主要介绍201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3.4条中关于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用液氧储罐的容积及防火间距的要求,并介绍了《医用砌体工程技术规范》第4.6.4条中关于医用液氧贮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的内容。特别提醒,在审核医院项目的时候,由于医院的设备、管线等较为复杂,涉及到类似制氧站、汇流排等专业方面的内容,请与设计人员等保持良好的沟通,一起做好图纸审核工作。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3.4条

4.3.4液氧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3.3条相应容积湿式氧气储罐防火间距的规定。液氧储罐与其泵房的间距不宜小于3m。总容积小于或等于3m3的液氧储罐与其使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2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且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3当低温储存的液氧储罐采取了防火措施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

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用液氧储罐气源站的液氧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m3,总容积不宜大于20m3;

2相邻储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最大储罐直径的0.75倍;

3医用液氧储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3.3条的规定,与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3.4条文解析

4.3.4确定液氧储罐与其他建筑物、储罐或堆场的防火间距时,要将液氧的储罐容积按1m3液氧折算成800m3标准状态的氧气后进行。如某厂有1个100m3的液氧储罐,则先将其折算成800×100=80000(m3)的氧气,再按本规范第4.3.3条第三档(V>)的规定确定液氧储罐的防火间距。

液氧储罐与泵房的间隔不宜小于3m的规定,与国外有关规范规定和国内有关工程的实际做法一致。根据分析医用液氧储罐的火灾危险性及其多年运行经验,为适应医用标准调整要求和医院建设需求,将医用液氧储罐的单罐容积和总容积分别调整为5m3和20m3。医用液氧储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内建筑的防火间距,国家标准《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2012已有明确规定。医用液氧储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建筑的防火间距,仍要符合本规范第4.3.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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